关于举办西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
各学院:
为着力培育我校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,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钻研、勇于创新、多出成果、出好成果,在全校形成浓厚的学术科技氛围,发现和培育一批在学术科技上善于探索、敏于创新、勇于超越的优秀人才,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、教务处、科学技术处、社会科学处、科研合作服务处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、团委、学生会决定联合举办西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主题
崇尚科学、追求真知、勤奋学习、锐意创新、迎接挑战
二、竞赛作品征集内容及要求
1、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。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。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、经济、社会、法律、教育、管理六个学科内。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、B两类: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类指投入较少,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。
2、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4年7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,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。申报个人作品的,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的研究工作,作品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;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,均须申报集体作品。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。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,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。
3、作者必须是我校2016年10月份前正式在册的非成人教育全日制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不含在职研究生)。
4、2014年、2015年被列为“挑战杯”种子项目的西北师范大学“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”项目原则上要求必须参赛。
5、其它事宜严格按照《西北师范大学“挑战杯”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条例(试 行)》(西师发[2003]69号文件颁布实施)相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竞赛作品上报时间及要求
1、竞赛分初赛、终审决赛两个阶段,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终审决赛由学校组织,初赛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,终审决赛时间为2016年11月中旬。
2、竞赛作品要认真填写申报书(附件1),A4纸正反面打印,向学院递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。各学院在初赛的基础上,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各类终审决赛,选送作品中研究生作品数不得超过1/2。鼓励博士研究生参赛。鼓励申报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。
3、参赛材料报送。各学院将参赛作品、申报书各一份,西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一览表(附件2)于11月5日前报送至学校团委301办公室。
四、竞赛工作及评审
1、各学院组成由院长担任组长,副书记、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门机构负责竞赛组织工作,广泛动员,充分挖掘,精心组织,评选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终审决赛。
2、大赛组委会邀请校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评审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决赛。决赛采取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3、学校在全国“挑战杯”竞赛官方网站上开通了西北师范大学专区(http://www.tiaozhanbei.net/d893/),请各学院组织参赛学生登录并上传作品。
4、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橱窗、校园网、微博、微信、客户端等形式对竞赛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,努力营造“人人知晓赛事、人人关注赛事”的良好宣传氛围,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。
五、奖励办法
1、学校评奖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调查报告及学术论文、科技制作发明三类进行,分别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按进入终审作品数量的3%、8%、24%和65%评选。
2、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如下: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,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,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,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,上报至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。如遇总积分相等,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,以此类推至三等奖。团体奖次为:挑战杯1个、优胜杯1个、优秀组织奖4个。
3、学校将从获奖作品中推选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甘肃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由上海大学承办的第十五届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按照西师发[2003]69号文件精神,对获得省级及国家级奖励的作品及其指导教师给与相应奖励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件1:西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 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
附件2:西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一览表
共青团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
2016年9月9日